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應當提交的材料及要求:
1、計算機軟件信息采集表(分類號選擇見附件) ;
2、身份證明材料:
申請者身份證明(復印件加蓋鮮章)
(1) 法人或其他組織身份證明 ——企業法人:營業執照副本;事業法人: 事
業法人代碼證書;其他組織:
臺灣省法人應提供營業執照公證書; 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人應提供營業
執照復印件;外國公司應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。
(2) 自然人身份證明——中國公民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或其他證明復印件;外
國個人需提交護照復印件或個人身份證明 (無需簽字)
3、鑒別材料:
(1) 源程序 (使用計算機語言編寫的指令或者語句序列) 按前、 后各連續 30 頁, 共
60 頁(不足 60 頁全部提交) 。源程序每頁不少于 50 行(結束頁除外), 右上角標注
頁號 1-60;
(2) 文檔(如:用戶手冊、設計說明書、使用說明書等任選一種)按前、后各連續 30
頁, 共 60 頁(不足 60 頁全部提交)。每頁不少于 30 行(結束頁除外), 右上角標注
頁號 1-60。